4月2日,清明节前夕,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郑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8年,郑明多次收受工程建筑商礼品礼金,共计价值3.4万元。在组织调查期间,郑明主动上交违纪款项。2019年2月,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原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石建国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2月,石建国将公务用车加油卡交给家人,用于私车加油,共计消费0.76万余元。在组织调查期间,石建国主动上交违纪款项。2018年12月,石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南川区林业局党委委员田敏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田敏带队一行4人因公到吉林参加会议。期间,田敏等人擅自改变行程,到黑龙江、辽宁等地景区旅游。事后,报销旅游产生的费用共计1.37万余元。此外,田敏还有其他违法问题。在组织调查期间,田敏等人主动上交违纪款项。2018年9月,田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处理。
4.永川区临江镇党委书记钟林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钟林先后3次安排下属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18瓶,共计1.42万余元。在组织调查期间,钟林主动交代问题。2018年12月,钟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作风上的小问题,而是政治上的大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锲而不舍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绝不允许死灰复燃。市纪委监委将运用信息化手段,集中筛查一批问题线索,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市纪委监委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举报网址:http://chongqing.12388.gov.cn/,举报电话:(023)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