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

汕头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

时间:2017/12/25 11:02:54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网络电视台  查看:134  评论:0
内容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邢太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邢太安先后利用其担任广东省茂名市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邢太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邢太安先后利用其担任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共广东省汕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刘付军、黄伟、李继和在案件查处、商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李雯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50.083万元。此外,邢太安为感谢时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在其职务调整方面提供的帮助,并请托朱明国在其职务调整上继续予以关照,于2013年中秋节期间,在海南省五指山市畅好乡朱明国的家中送给朱明国现金500万元。截止案发前,邢太安对共计折合人民币2362.15672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邢太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运用多媒体等形式出示了相关证据,邢太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邢太安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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