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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时间:2018/9/8 10:45:22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网络电视台  查看:39  评论:0
内容摘要: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供气企业10%、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的储气责任和指标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各...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供气企业10%、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的储气责任和指标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相关企业均落实了责任分工。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在用气高峰期,民生用气需求只占全部需求的40%,这一部分需求是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满足的,也是必须满足的。要通过压实责任来保障民生用气需求,谁出了问题,谁要承担责任。

 

  针对构建多层次储备体系,《意见》指出,供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各地区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储气能力严重不足是天然气行业的突出短板,当前全国储气能力仅为消费量的5%-6%,远未达到世界15%以上的平均水平。在储气调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储气能力和指标要求,明确落实了责任分工,社会共识进一步加强,一些与现有规定有冲突的制度标准将尽快修订。同时,各省要统筹储气设施集约建设,避免设施建设“遍地开花”带来安全和运营问题。国家能源局将配套提出加快放开储气地质构造的使用权,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利用枯竭油气藏、盐穴等建设地下储气库。

  围绕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尽快出台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力争到2020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严格执行油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全面实行区块竞争性出让,鼓励矿业权市场化转让,加快动用已探明未动用储量。要健全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加快推进进口国别(地区)、运输方式、进口通道、合同模式以及参与主体多元化。要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加快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等项目建设,集中开展管道互联互通重大工程,加快推动纳入环渤海地区LNG储运体系实施方案的各项目落地实施;抓紧出台油气管网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缩短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和审批周期。

  《意见》强调,要深化天然气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其中一项内容是要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天然气购销合同制度,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积极推动跨年度合同签订。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清洁能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循序渐进,突出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用气需求的保障。建立完善天然气领域信用体系,对合同违约及保供不力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按相关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同全覆盖将作为有序实施“煤改气”的重要保障措施,有没有做到“以气定改”,要看“煤改气”有没有落实天然气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签后有没有按计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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